阿坝州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议价公告(2024年第九批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1851 更新时间:2024/4/9 17:36:31
 

为完善医疗耗材集中采购机制,保障我院检验试剂供应,并保证使用安全有效、质量可靠,进一步减轻广大患者医疗负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施检验试剂集中议价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议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主体

阿坝州人民医院

二、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bzrmyycgb@163.com (邮件需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2、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议价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

地点:阿坝州人民医院门诊7楼小会议室

提交资料:申报企业需提交资料详见附件1。

3、议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阿坝州人民医院门诊楼7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申报企业要求

本次集中采购议价接受检验试剂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的申报。若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企业报价,该企业同种产品只能委托一家在我院有配送业务且配送能力较强的配送企业。

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持有效证件参加本次医用检验试剂集中议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承诺函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承诺函为准)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承诺函为准)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国家及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质量公告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承诺函为准)

(六)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七)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承诺函为准)。

(九)检验试剂项目为药字号产品供应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议价目录

阿坝州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集中议价目录,详见附件2。

六、报价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价格信息,不得虚高报价,不得以低于生产成本报价,不得进行串通报价等恶意竞争。

(二)报价单位按照“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申报价的单位申报。

(三)所有参与议价的产品不包含国家、省、州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且均应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进行挂网销售。

(四)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议价目录》所标注的品种,对所有通过审核的产品进行报价,同时,严格按照《议价目录》要求填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特别提醒:xls版报价单严格按附件2格式报送,如有一个标的物投几种产品的可以加列,不允许加减行;请仔细阅读附件2表内备注信息以及表尾注信息)报价材料纸质版报价数据必须与电子版报价数据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议价有二次报价。

(五)入围试剂将进行上机试用和质量对比,产品试用后检验科写试用反馈意见,根据试用情况确定中选产品。

(六)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小数点后4位则四舍五入。

(七)报价为“0”、未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应不高“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联动参考价和上月末公立医疗机构最低采购价。

(九)报价具有法律效力,报价企业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联系方式

关于采购需求的询问或质疑请联系设备科0837-2832326,其他询问或质疑请联系项目办0837-8864418。       

附件1:阿坝州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集中议价提供资料目录  

附件2:阿坝州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集中议价目录(第九批次)

附件3:资料模板

    

 

                 阿坝州人民医院                

2024年4月9日